《子女教養大家談》處罰,有必要嗎?
◎文 / 黃烈火基金會主任 江淑亞
「孩子說謊,大家會怎麼處理?」
「孩子說謊,大家會怎麼處理?」
「我會先講道理,如果孩子再犯,我就會用打的」、「如果講不聽,我們狠狠的修理一次,讓孩子記憶深刻」、「我不打小孩,但是我會叫他罰跪,讓他好好的反省」、「我會打孩子,不是因為他犯的錯,而是因為他的態度不好」…那天和讀書會的朋友分享孩子的教養觀念,因為在場的家長們都處理過孩子犯錯的問題,所以當我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大夥便熱烈的討論了起來。
現代的教養觀念提倡「愛的教育」,呼籲新好父母應該可以不打不駡教孩子,許多在「不打不成器」教育環境下長大的父母,雖能接受愛的教育,同意棍子能不用就儘量不用,但對完全的不打不駡難免有疑慮。大部份家長共同的問題在於「如果用說的就有用,我又何必駡人或動手打小孩?」
的確,許多孩子的問題都是一犯再犯。明明已經提醒他考試要小心,他還是因為忘記寫名字被扣分;都已經溝通好了,回家要先寫功課,他卻一個字也沒動,還一直看電視打電動;已經警告過了,上課不能講話,老師還是向我反應孩子上課愛講話…。孩子種種問題,都使得現代父母在忍無可忍的情況拿起棍子去教育孩子。但是,且慢,孩子是沒有把事情做好,還是真正做錯事呢?處罰,甚至體罰,能徹底解決孩子的問題嗎?憤怒過後,冷靜下來,你有沒有其他的方法處錯理孩子所犯的錯誤呢?
一般而言,家長對孩子的處罰不論是輕還是重,其目的不外乎要孩子記取教訓,以免下次再犯。因此,我們可以把孩子犯錯後的處置大致區分為解決問題部份及為其行為負責(或付出代價)兩個重點。仔細分析起來,許多時候我們會生氣駡孩子甚至打孩子,經常都是孩子某些事做不好,而不是什麼重大的違返犯記的行為。孩子一錯再錯、履勸不聽甚至死鴨硬嘴巴的態度,才是導致家長們的憤怒的主要原因。在憤怒的情況下,常常會導致父母們把處置重點放在「孩子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而不是「行為糾正」。
以大多數家長最困擾的孩子賴床為例,許多父母反應孩子早上學的情況是標準的「皇帝不急急死太監」,孩子動作慢吞吞,家長再怎麼催促孩子依然故我,搞到最後,孩子上學要遲到,自己上班也快來不及了,家長便始駡孩子甚至打孩子,然後搞得全家人一大早烏煙瘴氣。
像這種狀況,家長們首先要從找出孩子賴床的原因開始。了解原因才能對症下藥。有的時候,真的只是因為孩子太晚睡覺,因此早上爬不起來;有的時候是一想到今天又要上頭痛的數學課,還真的是不想起床呢。其次是規律與自律部份。小學以上的孩子,帶他去挑一個他喜歡的手錶及鬧鐘,告訴他應該幾點上床、幾點起床。這個時期,執行規定是父母的重要工作。剛開始,家長們當然要在後面盯著,甚至採用一些正向的鼓勵措施,幫助孩子形成一個良好的行為模式。然後才慢慢放手讓孩子自己約束自己、要求自己。最後才是處罰部份,如果孩子還是依然故我,我們就應該很清楚的讓孩子知道,他會面對的後果可能是今天晚上他必須犧牲他喜歡的故事時間,早半個小時上床睡覺;或者是爸爸媽媽不會等他穿好制服,他必穿著睡衣到學校去上學。
孩子畢竟是孩子,孩子就是會做錯事、做不好事。不管是「犯錯」還是「沒有把事情做好」,當孩子出現問題,我們做所有處置的目的,都是在協助孩子改正行為,如果我們釐清處置的目的及順序,父母通常都不必用到體罰。不可否認,某一些孩子的問題及態度,會讓父母火冒三丈,不帶著憤怒及情緒去處理孩子的問題是一項極難的修鍊,但是只有我們用高 EQ教孩子,孩子才會有高EQ去面對未來的世界。






